第 1 页: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
第 3 页: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
第 4 页: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
第 5 页: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
第 8 页: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
第 11 页: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
第 12 页: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书据、动产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方法。
(1)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
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其他生产经营用账册。
(3)有关“营业账簿”征免范围应明确的若干问题:
1、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帐等,簿贴印花。
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3、企业债券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除了税法列举的以上五大类应税经济凭证之外,在确定经济凭证的征免范围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①由于目前同一性质的凭证名称各异,不够统一,因此,各类凭证不论以何种形式或名称书立,只要其性质属于条例中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均应照章征税。
②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③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贴花。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 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如果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要补贴印花。
相关推荐:2011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备考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