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题】2008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8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5日
B.自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25日
C.自2008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D.自2008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答案】A
【解题思路】本题属于案例式+分析型考题。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即2008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5日。《民法通则》又规定:如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可中止诉讼时效。但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在诉讼期间出差遇险虽属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但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至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失,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错因分析】本题容易错的选项为:选项B。考生只要在题干中找到关键词“拒付租金”就可以成功排除选项C、D。在选项A、B中二选一的关键是要判定“出差遇险”能否使诉讼时效中止,考生出错的原因通常是忽略了时间,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2008年11月5日至2009年5月5日)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本题中至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失。
6、是不是所有的行政案件都要先提起行政复议,如果不服行政复议的结果,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是,那这两者是什么样的关系?
【答案】不是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①选择型:既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②选择兼终局型:可自由选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但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则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③复议前置型: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复议终局型:以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复议决定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如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相关链接】复议管辖机关
【例题·单选题】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2005年)
A.A区人民政府
B.甲市国家税务局
C.A区国家税务局
D.甲市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有效的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有异议,不就归人民法院判了吗?
【答案】
不是的,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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