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关于个人无偿捐赠不动产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所有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和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继承、遗产处分、其他)免税是否矛盾。
【答案】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可以免征营业税,属于这三种情况以外的无偿捐赠是要缴纳营业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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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企业、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职工住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销售住房的购买时间 |
住房种类 |
税务处理 |
购买不足2年 |
普通住房 |
销售额扣减购房款的差额计缴营业税 |
非普通住房 |
销售额全额计缴营业税 |
|
购买超过2年 |
普通住房 |
免缴营业税 |
非普通住房 |
销售额扣减购房款的差额计缴营业税 |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涉及不动产的业务中,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有( )。
A.销售房产
B.转让土地使用权
C.以房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
D.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
【答案】ABD
【解题思路】本题属于记忆+综合分析型考题。题目把分散在教材中的法律规定变为四个选项,这是考查考生能力的一种方式。
【错因分析】本题容易错的选项为:选项C、D。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房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4、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而向不动产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同样是销售不动产,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是全额计税,什么情况下是余额计税?
【答复】销售不动产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全额计税的,只有符合教材上规定的四种情况才是余额计税: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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