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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科班讲义(1)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将于5月14至15日举行,考试吧提供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科班讲义”,更多资料请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kuaiji.exam8.com)。

  2.行为范围——必须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要注意与增值税范围的划分。

  营业税纳税人涉及到的行为范围,实际是教材第三章第三节中的营业税征税范围。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但是加工和修理、修配属于增值税的范围,不属于营业税范围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真题·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0年)

  A.建筑安装业

  B.交通运输业

  C.邮电通信业

  D.加工、修理修配业

  【答案】D

  【例题·单选题】下列经营行为中,属于营业税纳税行为的是( )。

  A.从事修配业的行为

  B.从事货物零售的行为

  C.从事缝纫业务的行为

  D.从事货物保管业务的行为

  【答案】D

  3.行为的有偿性——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

  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应税行为

具体规定

营业税的应税行为

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所谓“有偿”,是指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但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要缴纳两道营业税,一是销售不动产,二是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要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其中自建行为的税额计算,在考试时一般会采用没有同类价格而需要组成计税价格的方式考核考生对营业税组价公式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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