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1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辅导笔记(31)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将于5月14至15日举行,考试吧提供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复习资料”,更多资料请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kuaiji.exam8.com)。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存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标准。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万米)×适用税额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的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的特殊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对其他税收减免做了一些特殊规定。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7.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土地权利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二)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三)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相关推荐: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答疑笔记汇总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汇总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汇总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习题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