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
第 2 页:二、仲裁(掌握) |
第 6 页:三、民事诉讼 |
第 12 页:四、行政复议 |
第 15 页:五、行政诉讼 |
三、民事诉讼
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掌握)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具体范围 |
举例 |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 ; |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讼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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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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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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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制度(掌握)
1.合议制度——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
(1)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回避制度
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3.公开审判制度VS仲裁不公开进行
(1)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VS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
(1)我国法院分为四级:最高、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
(2)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4)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例题1·判断题】(2000年判断题)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
『正确答案』√
【例题2·多选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审判制度有关内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制度
B.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C.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D.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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