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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3)

考试吧提供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加深理解。

  第一章 总 论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了解)

  狭义的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法定的义务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三者中,违法行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

  二、违法的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

解释

注意

违法主体

实施了违法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客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法律主体)

只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才能构成违法主体。未达到法律责任年龄的幼儿、少年以及不能理解和控制自己行为、缺乏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不能构成违法主体。

违法的主观方面

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即便在客观上有不符合法律要求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违法。如正当防卫。

违法客体

为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如所有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等。

违法的客观方面

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其危害后果。

(1)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有危害社会的结果;
(3)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违法。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掌握)

类型

具体责任

1.民事责任(10种)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
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声誉罚:警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主刑

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
死刑
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可以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例题1·多选题】(2003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

  A.停止侵害    B.管制

  C.排除妨碍    D.罚款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B属于刑事责任; D属于行政责任。

  【例题2·多选题】(2006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返还财产    B.支付违约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罚金

  [答疑编号1510010504]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C属于行政责任;D属于刑事责任。

  【例题3·多选题】(2007年多选题)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有( )。

  A.罚款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A属于行政责任,D属于刑事责任。

  【例题4·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罚金    B.吊销许可证

  C.警告    D.没收违法所得

  『正确答案』A

  本章小结

章节

具体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法的本质、特征、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规范的种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分、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及划分。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掌握解决经济纠纷的四种途径: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适用情况。
(2)掌握仲裁: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基本原则,仲裁基本制度(协议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作出之日起生效)。 
(3)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审判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诉讼管辖(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 
(4)行政复议:范围(2个排除事项);行政复议机关,时间。 
(5)行政诉讼:不受理的4种情形。

第三节 法律责任

违法的四个构成要素;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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