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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9)

考试吧提供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加深理解。

  3.劳动仲裁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3)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例题·多选题】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申请劳动仲裁,对此有管辖权的有( )。

  A.劳动者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双方选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BC

  (二)申请和受理

  1.申请时效(掌握)

一般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中断

劳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例题·单选题】张某于2008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2009年5月15日起单位开始拖欠职工工资,2009年10月15日张某离职,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张某应在( )前就单位拖欠的工资提出劳动仲裁。

  A.2010年5月15日  B.2011年5月15日

  C.2010年10月15日 D.2011年10月1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2.仲裁申请——以书面申请为原则,口头申请为例外

  3.仲裁受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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