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17)

考试吧提供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加深理解。

  第八节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一般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

  1.下列预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1)转让土地使用权;(2)销售不动产;(3)提供建筑业劳务;(4)提供租赁业劳务。

  2.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3.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销售自建建筑物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单选题】(2006年单选题)2006年3月,甲房地产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将一栋自建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3 000万元,当月乙公司预付了1 600万元,余款在以后两个月内结清。已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3月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

  A.150     B.80

  C.70      D.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1 600×5%=80(万元)。

  二、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一般规定

应税项目

纳税地点

除建筑业劳务外的应税劳务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

扣缴义务人

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

应税劳务发生地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在地

销售、出租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1 2 3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汇总

  财政部负责人:2011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答疑汇总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重点串讲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时间考点总结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