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包括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2个税种,共9节。本章的重点内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熟悉营业税的起征点与税收减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内容。2010年考试中本章分值17分,预计2011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在15分左右。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简单了解)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P78)
1.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内资及涉外)、行政及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中外籍个人。
2.营业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3.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判断题】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
[答疑编号1538030101]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1)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2)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例题·判断题】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
[答疑编号1538030102]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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