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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习题讲义(19)

考试吧提供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习题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加深理解。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P108)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4.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5.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提示:(1)“三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减免。(2)对出口产品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城建税。(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例题·单选题】根据城建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 )。

  A.纳税人当期应纳的“三税”税额

  B.纳税人当期实纳的“三税”税额

  C.纳税人被处罚的“三税”罚款

  D.纳税人因“三税”加收的滞纳金

  [答疑编号15380302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城建税以纳税人实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例题·单选题】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因违反“三税”的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B.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C.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D.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也要同时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疑编号153803022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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