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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学习重点(24)

考试吧整理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学习重点,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税法规定了一些其他费用扣除标准。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

  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7项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征税。

  1.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人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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