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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基本规定:限额扣除法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题·多选题】(2010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
A.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B.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D.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答疑编号1538040205]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选项D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限额扣除的,不属于全额扣除的项目。
【例题·单选题】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 )。
A.应纳税所得额的30%
B.所得的30%
C.应纳税所得额的15%
D.所得的15%
[答疑编号153804020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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