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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特点主要有 (1)只对特定自然资源征税;(2)调节资源的级差收益;(3)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涉及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包括: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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