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1.按期提示(P307)
(1)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2.依法证明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三)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1.挂失止付(P307)
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补救票据权利。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2.公示催告(P308)
(1)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提示: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贴现、质押,因贴现、质押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以前取得该票据的除外。
(4)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没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3.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以失票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者出票人”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
【例题·多选题】下列票据中,在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 )。(2010年)
A.银行承兑汇票
B.支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疑编号1538070205]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
B.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C.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D.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答疑编号153807020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B.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
C.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D.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公示催告的票据贴现、质押,因贴现、质押而接受该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疑编号1538070207]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
(四)票据权利时效(P309)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总结表格
行使对象起算日时效
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到期日2年
银行汇票、本票出票人出票日2年
支票出票人出票日6个月
追索权前手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6个月
再追索权前手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3个月
提示:如果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票据法》为了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规定其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款金额相当的利益。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其权利归于消灭。下列有关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B.持票人对票据的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1年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答疑编号1538070208]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据此,A正确,B错误;(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据此,C正确;(3)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据此,D正确。
【例题·单选题】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
A.2007年6月15日
B.2007年12月5日
C.2008年6月5日
D.2009年6月5日
[答疑编号153807020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本题中,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6月5日,持票人丙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时间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即200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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