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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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李某在某县城自有一栋楼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生活居住的3间(房屋原值为6万元),用于个人开餐馆的4间(房屋原值为10万元)。2010年1月1日,李某将剩余的9间房中的4间出典给王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0万元;将其余的5间房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5000元,期限均为1年。该地区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
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用于个人生活居住的3间房免征房产税
B.个人开餐馆的4间房免征房产税
C.出典给王某的4间房应该由王某缴纳房产税
D.出租给某公司的5间房应该按照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ACD
(2)王某2010年应纳( )房产税。
A.960元
B.7200元
C.8160元
D.9120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李某应就其个人营业用的房屋和出租的房屋缴纳房产税。李某个人营业用房屋应纳房产税=100000×(1-20%)×1.2%=960元;李某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5000×12×12%=7200元;李某2010年实际应纳房产税=960+7200=8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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