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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例题精讲(3)

本文通过对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历年考情分析,精选历年真题或模拟题,对常考点进行讲解。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P14)

  【例题·判断题】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010年)

  『正确答案』√

  【例题·多选题】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 )。(2009年)

  A.仲裁      B.民事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二、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P15)

  【例题·单选题】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与某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纠纷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括:(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选项B);(2)行政争议(选项D);(3)劳动争议(选项A);(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有( )。

  A.侵害名誉权纠纷     B.继承纠纷

  C.收养纠纷        D.劳动合同纠纷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BC: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但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判断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重要前提。

  (三)仲裁机构

  【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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