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税务行政诉讼(P265)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经复议)。
提示:必经复议的项目: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对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不服。
2.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复议)。
(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诉讼不停止执行的例外 |
复议不停止执行的例外 |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2)根据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
(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 |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 |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税务行政诉讼判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B.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C.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对乙地方税务局对其作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向丙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该案件审理过程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法院组成合议庭负责对该案件进行审判
B.丙法院对甲和乙进行了调解
C.乙地方税务局决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D.丙法院判决变更乙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2)选项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3)选项C: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4)选项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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