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P280)
1.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二)一般存款账户(P281)
1.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当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三)专用存款账户
1.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P282)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四)临时存款账户(P283)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单选题)。
(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P285)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的,付款单位在付款用途栏或者备注栏注明事由的,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必须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总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
账户 |
开立是否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
能否存入现金 |
能否支取现金 |
基本存款账户 |
核准 |
可以 |
可以 |
一般存款账户 |
备案 |
可以 |
不能 |
专用存款账户 |
(1)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核准 |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
临时存款账户 |
核准(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除外) |
可以 |
可以 |
个人银行账户 |
备案 |
可以 |
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