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2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第一章(1)

考试吧提供了201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帮助考生提早准备2012会计职称考试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

  2.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

  3.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

  (3)国家。(特定主体)

  (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0年)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所以本题答案是ABCD。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

  (2)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提示:(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例题·单选题】下列权利义务中,属于法律关系中积极义务内容的有( )。

  A.所有权     B.纳税义务

  C.继承权     D.不得毁坏公共财物的义务

  『正确答案』B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答案及解析专题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各科涉及考点总结汇总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免费短信提醒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