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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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中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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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 |
(2)根本法和普通法 |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
(3)一般法和特别法 |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
(4)实体法和程序法 |
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
(5)国际法和国内法 |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所作的分类 |
(6)公法和私法 |
以法律运用的目的为划分的依据 |
提示:《民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实体法、一般法、国内法、私法。
【例题1·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2008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正确答案』C
【例题2·单选题】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形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 )。(2007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般法和特别法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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