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50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0—10000元的部分 |
10 |
250 |
3 |
超过10000—30000元的部分 |
20 |
1250 |
4 |
超过30000—50000元的部分 |
30 |
4250 |
5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35 |
6750 |
提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举例·计算题】王某为中国公民,2010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80000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费),计算王某2010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80000-2000×12)×35%-6750=1285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有加成征收)
提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举例·计算题】某演员王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4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12000×30%=7600(元)
提示:简便算法:32000×30%-2000=7600(元)
上题延伸:
(1)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进行公益捐赠,则:
①捐赠限额=40000×(1-20%)×30%=9600(元)>4000(元),
②应纳税所得额=32000-4000=28000(元)
③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2)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收入40000元中拿出4000元捐赠给某单位,
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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