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单位、机关、社团、个人。
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2.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
A.冶炼企业进口铁矿石
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
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正确答案』BC
三、征税范围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提示:征收资源税的7个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或者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产品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1·单选题】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2007年)
A.天然气
B.地下水
C.原油
D.液体盐
『正确答案』B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
A.进口的天然气
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正确答案』BD
四、资源税的税目与税额
(一)资源税税额: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二)资源税适用税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