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资源税课税数量确定的一般规定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资源税课税数量确定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1)综合回收率=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耗用原煤数量
(2)原煤课税数量=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综合回收率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1)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2)原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
5.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6.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某油田自产自用的天然气,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B.某煤矿对外销售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C.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后销售的,以使用的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D.某铁矿山自产自用的铁矿石,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所以选项C不正确。
六、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例题1·计算题】某铜矿2009年12月份销售铜矿石原矿4万吨,移送使用入选精矿1万吨,选矿比为20%。已知: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2元/吨。计算该铜矿12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答案解析』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计税。
(1)销售铜矿石原矿应纳资源税税额=4×l.2=4.8(万元)
(2)入选精矿的铜矿石原矿应纳资源税税额=1÷20%×1.2=6(万元)
(3)该铜矿12份应纳资源税税额=4.8+6=10.8(万元)
【例题2·计算题】某煤矿2009年10月份生产销售原煤15万吨,生产天然气500万立方米,自用原煤加工洗煤3万吨,综合回收率为60%。已知:该煤矿煤炭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5元/吨,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计算该煤矿10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
『答案解析』
(1)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15×1.5=22.5(万元)
(2)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税额=3÷60%×1.5=7.5(万元)
(3)该煤矿10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22.5+7.5=30(万元)
【例题3·单选题】某油田3月份生产原油5000吨,当月销售3000吨,加热、修井自用100吨。已知该油田原油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8元/吨。该油田3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元。(2009年)
A.40000 B.24800
C.24000 D.232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算。根据规定,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应缴纳的资源税=3000×8=24000(元)。
【例题4·单选题】某铅锌矿2008年销售铅锌矿原矿80 000吨,另外移送入选精矿30 000吨,选矿比为30%,当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2元/吨,该矿当年应缴纳资源税( )。
A.16万元 B.25.2万元
C.22万元 D.36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矿当年应缴纳资源税=(80000+30000/30%)×2=360000(元)=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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