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语音交流(一) |
第 2 页:语音交流(二) |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大致可以分为3类,共11个应税项目。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掌握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税率和税收减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法律关系与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管理
二、税务登记管理
三、账簿、凭证管理
四、纳税申报
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二、税款征收方式
三、税款征收措施
(一)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二)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
(三)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四)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六)阻止出境
四、关于税款征收的其他法律规定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一、税务行政复议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等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务行政诉讼
第六节 税收法律责任
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三、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第三节 银行卡
第四节 结算方式
第五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权利与责任
(一)票据权利的分类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四)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五)票据权利时效
(六)票据责任
三、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四、票据追索
第六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三、学员提问
学员提问:今年已经是第三年考初级职称了,以前是因为学习方法不清楚,学习时间也比较少。现在基础班已经学习一遍了,2月24日进入习题班学习,在习题班自己制定的计划是:一是先听习题的重点难点,然后做题库里的典型例题,然后将做错的题目打印出来,再听老师讲解;二是习题完成之后做应试指南,叶老师今年讲的习题是比较经典的内容,应试指南比较全面。我的学习计划是根据跨章节的例题来做,但是十三道例题我做的都不理想。现在已经学习第二遍了,但是还想学一遍教材,但是很浪费时间,因为实务和经济法结合想在4月8日完成,不知道时间够不够?
老师回答:学员的基础比较好,目标明确,现阶段主要是调整自己心态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太紧张,可以按照教材顺序通过题目,按章节复习一遍。建议先做题,将相应的考点在教材上进行总结归纳,在4月8日之前突破自己的弱点,最后一个月进行全面复习。
学员提问:不听强化班能不能通过考试?
老师回答:听任何老师的课程,只要将老师讲的知识点都听明白了,听一个老师就可以。如果听基础班有些知识点有可能不太理解,可以跳到强化班中听一下。
学员提问:已经完成基础班和习题班,接下来两个月应该怎么复习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老师回答:信心很重要,在四月中旬之前突破弱点,掌握每章的重点,每章都进行总结归纳。四月中旬之后,回归教材,掌握考点,树立信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