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2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辅导讲义(7)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定于10月27日、28日举行,考试吧“2012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辅导讲义”,帮助考生备考。

  查看汇总:2012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强化辅导讲义汇总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 )。(2011年)

  A.公平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钱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孙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其他名义”实践中一般是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例题·判断题】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1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1 2 3 下一页

  相关推荐:

  考试吧策划: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完全攻略

  2012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

  2012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12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单元测试题7套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