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现行个人所得税特点的是( )。
A.采用综合所得税制
B.计算复杂
C.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D.费用扣除额较宽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特点。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计算简便,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A、B、C均不正确。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符合税法规定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2011年判断题、2010年单选题命题点】
【提示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提示2】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个标准之间是并列关系,有其一即构成居民纳税人。
【提示3】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上行使双重管辖权: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
表4.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 |
判定标准 |
征收范围 |
居民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
非居民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
(二)两个标准的界定:
1.住所标准
税法所说的有“住所”,是指习惯性住所,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问标准
税法所说的“居住时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
【提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曰数,仍按照满365日计算居住时间。
(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
表4.2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注:√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
(四)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