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了解)
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了解)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我国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知识点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港澳台同胞等。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我国按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纳税人 | 判定标准 | 纳税义务 |
居民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注意: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
非居民纳税人 |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
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
2.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住所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习惯性住所的标准,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
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一般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了解)
居住时间 | 纳税人性质 |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
90日(或183日)以内 | 非居民 | √ | 免税 | × | × |
90日(或183日)~1年 | 非居民 | √ | √ | × | × |
1~5年 | 居民 | √ | √ | √ | 免税 |
5年以上 | 居民 | √ | √ | √ | √ |
(√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
注意: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有两个: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是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两个标准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为居民纳税人。选项A没有考虑居住时间标准,无法判定;选项B属于非居民纳税人;选项C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多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知识点三、征税对象——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熟悉)
为11个应税项目。
1.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个人所得的范围
(1)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2)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