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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
第 2 页: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
第 3 页: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非常重要) |
第 4 页: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第 5 页: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要) |
第 6 页: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
第 7 页: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
第 8 页: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责任与争议: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劳务派遣——用工的补充形式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显著特征: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适用范围: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三)相关规定: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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