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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14)

来源:考试吧 2014-01-22 15:05:31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编辑整理“2014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供考生备考。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

  ——税款抵扣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

  

  1.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销售额的一般确定

  销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依其销售额和法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或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销售额的范围: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

  价外费用不包括:

  ①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③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计入销售额中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价外费用应视同含税,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计入到销售额中。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一定为“不含税销售额”,直接计税;

  下列情况一定为“含税销售额”,需换算计税:

  ①商场的“零售额”;

  ②普通发票中的“销售额”;

  ③价外费用;

  ④逾期包装物押金;

  ⑤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例题·计算题】A公司和B公司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2012年6月有关增值税计税资料如下:向B公司出售一套机器设备,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其中,设备价款(不含税)1200万元,专有技术服务收费468万元。生产该设备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购入价(不含税)6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计算A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301]

  『正确答案』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200+468÷(1+17%)]×17%-600×17%=170(万元)

  (3)核定销售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税务机关依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机器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销售额为10000元,税额为1700元,另开出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234元;

  (2)销售三批同一规格、质量的货物,每批各2000件,不含增值税销售价分别为每件200元、180元和60元。经税务机关认定,第三批销售价格每件60元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3)将自产的一批新产品3A牌外套300件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的职工。已知3A牌外套尚未投放市场,没有同类外套销售价格;每件外套成本600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302]

  『正确答案』

  (1)业务1:销售机器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234÷(1+17%)×17%=0.1734(万元)

  (2)业务2:销售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80+(200+180)÷2]×2000×17%=19.38(万元)

  (3)业务3:该批外套增值税销项税额=300×600×(1+10%)×17%=3.366(万元)

  (4)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0.1734+19.38+3.366=22.9194(万元)

  (4)特殊业务的销售额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按打折以后的实际售价来计算

  【提示】上述折扣处理仅限于价格折扣;如果发生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

  ②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一般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10台,同时回收10台旧冰箱,每台收购金额为100元,取得现金净收入为22400元。已知每台新冰箱市场零售价格为2340元。

  要求:计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

  [答疑编号5694040303]

  『正确答案』

  此项业务增值税销售额=(22400+100×10)÷(1+17%)=20 000(元)

  ③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④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⑤直销方式销售:直销企业按照向直接收款方收取的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5)包装物押金:

  【解析1】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2】押金收取时,一般不用缴税。即: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解析3】押金逾期时,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销售收入为321.7万元(含税),当月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9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15.82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304]

  『正确答案』当月销项税额=(321.7+5.9)÷(1+17%)×17%=47.6(万元)

  (6)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

抵扣方法  具体内容 
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抵税  (1)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2)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
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提示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提示2】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法定扣税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关于计算抵税:

  【提示1】外购免税农产品: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提示2】运输费计算抵扣

  范围:外购货物、销售货物

  方向:支付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例外:不得计算抵扣的运费:①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业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②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行税额抵扣;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计算题】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价格是2000元,支付运输企业运费100元,取得运费发票。

  [答疑编号5694040305]

  『正确答案』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000×13%+100×7%=267(元)。

  【提示3】增值税扣税凭证——4票,包括: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

  ④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3.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项目:9项,已经抵扣的作进项转出处理。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提示1】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提示2】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即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提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前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扣税凭证不合格

  (7)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

  A.购进生产用燃料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

  B.不合格产品耗用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

  C.因管理不善被盗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

  D.购进不动产耗用装修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

  [答疑编号5694040401]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购进生产用燃料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是可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选项B不合格产品耗用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不是非正常损失,选项B不当选。

  4.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改变用途。

  【提示1】理解增值税原理:将来会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将来不可能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提示2】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是视同销售,不产生销项税额,其购进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在此应区别于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

  【提示3】购进的货物用于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1)—(3),原抵扣过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两种方法计算进项税转出:

  ①现在成本×税率;

  ②分不清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与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与营业额合计

  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税率17%,2012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月初外购货物一批,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24万元,中下旬因管理不善,造成该批货物一部分发生霉烂变质,经核实造成1/4损失;

  (2)外购的动力燃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万元,一部分用于应税项目,另一部分用于免税项目,无法分开核算;

  (3)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700万元,销售免税货物取得销售额3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402]

  『正确答案』

  (1)外购货物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4-24÷4=24-6=18(万元)

  (2)销售货物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0-20×300÷(700+300)=14(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8+14=32(万元)

  5.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以下3种抵扣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2)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例题·教材例4-8】某小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1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为8. 5万元。取得运输普通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保管费0. 1万元,装卸费0. 2万元;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万元,增值税为1. 02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 1. 17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8. 19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8万元。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403]

  『答案解析』

  (1)进项税额=8.5+2×7%+17+1.02 =26. 66(万元)

  (2)销项税额=200×17%+1.17÷(1+17%)×17%+8.19÷(1+17%)×17%=34+0.17+1.19=35.36(万元)

  (3)进项税转出=8×17% =1.36(万元)

  (4)应纳增值税税额=35.36-26.66 + 1.36 = 10. 06(万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提示1】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

  【提示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取的销售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价税合计金额,必须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提示3】小规模纳税人外购货物即使取得专用发票,也不做进项税额处理。

  【提示4】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例题·教材例4-9】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9月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5.15万元;将外购的一批商品无偿捐赠给某慈善机构,该批商品的含税价格为1. 03万元;购进商品支付货款(含增值税)2.06万元。已知征收率为 3%。

  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404]

  『答案解析』

  应纳增值税税额=5.15÷(1+3%)×3%+1.03÷(1+3%)×3%=0.18(万元)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如果进口的货物不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2)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提示1】进口环节计算增值税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2】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以票抵扣(特殊货物除外)。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100万元,该批原材料分别按10%和17%的税率向海关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该批原材料当月加工成产品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支付运输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405]

  『正确答案』

  (1)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00×10%)×17%=18.7(万元)

  (2)境内销售环节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8.7+8×7%=19.26(万元)

  (3)应纳增值税税额=200×17%-19.26=14.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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