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
【提示1】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提示2】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要件,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考题·判断题】(2011年)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
[答疑编号5694050401]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题目表述正确。
(二)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的纳税人身份判定(了解)
居住时间 | 纳税人性质 |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
90日(或183日)以内 | 非居民 | √ | 免税 | × | × |
90日(或183日)~1年 | 非居民 | √ | √ | × | × |
1~5年 | 居民 | √ | √ | √ | 免税 |
5年以上 | 居民 | √ | √ | √ | √ |
【关注】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扣缴义务人
——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一) 征税对象
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是不同的。
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题·多选题】 (2010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答疑编号5694050402]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来源地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义务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所以选项D的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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