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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18)

来源:考试吧 2014-01-23 14:55:4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编辑整理“2014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讲义”,供考生备考。

  三、税目:分为11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具体项目共29项。

  【其他规定】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不在公司任职、受雇)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

  3.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

  A.笔译翻译收入

  B.审稿收入

  C.现场书画收入

  D.雕刻收入

  [答疑编号5694050403]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上述都属于独立从事某种技艺取得的收入。审稿和书画收入不属于稿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其他规定】

  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

  (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题·单选题】(2011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审稿收入

  B.翻译收入

  C.题字收入

  D.出版作品收入

  [答疑编号569405040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税目。选项A、B、C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其他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

  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考题·单选题】(2011年)作家马某2010年12月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50000元。关于马某该项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B.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D.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569405040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目。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免税的利息所得】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2)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其他规定】

  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2.个人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其他规定】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其他规定】

  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考题·多选题】 (2010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答疑编号5694050406]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D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题·单选题】 (2009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答疑编号569405040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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