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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
(三)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的特点
(1)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不需要缴纳任何保险费,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
(2)医疗待遇比非因工负伤、患病的医疗待遇高;
(3)不但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还要根据其伤残程度提供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等,对因工死亡的劳动者遗属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2.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1)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全部职工或者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2)工伤保险基金。
①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
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②工伤保险基金存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③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3.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
情形 |
内容 |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视同工伤 |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①故意犯罪; |
【例题6·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是()。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死亡
B.患职业病
C.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辆伤害
D.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自残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提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
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
表2.14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
种类 |
待遇 |
工伤医疗待遇 |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伤残待遇 |
(1)生活护理费; |
遗属待遇 |
(1)丧葬补助金; |
【提示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提示2】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遗属待遇,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5.工伤保险费用支付途径
表2.15工伤保险费用支付途径
支付途径 |
支付项目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
6.特别规定
(1)工伤保险中所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③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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