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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讲解第5章

来源:考试吧 2014-06-19 12:41:43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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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本章主要内容导图
第 2 页: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11年判断题、2010年单选题】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符合税法规定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提示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2】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个标准之间是并列关系,有其-即可判断。

  【提示3】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上行使双重管辖权: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

  表5.17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

判定标准

征收范围

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年的个人

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非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年的个人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

  (二)两个标准的界定

  1.住所标准

  税法所说的有“住所”,是指习惯性住所,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

  税法所说的“居住时间”,是指在-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

  【提示】在-个纳税年度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个纳税年度中-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仍按照满365日计算居住时间。

  (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了解)

  表5.18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以内

非居民

免税

×

×

90日(或183日)~1年

非居民

×

×

1~5年

居民

免税

5年以上

居民

  (注:√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

  (四)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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