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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得扣除项目
表5.9不得扣除项目
不得扣除项目 |
注释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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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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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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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以及诉讼费等 |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
年度会计利润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
赞助支出 |
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
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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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例题5·多选题】下列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时;位子扣除的有( )。
A.企业发生的诉讼费用
B.增值税
C.交通罚款
D.企业为投资者支付低于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项目的规定。增值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交通罚款属于行政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例题6·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3年会计利润为150万元,实际支出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本期福利费发生额3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拔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4.5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该企业201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0
B.157.75
C.159.75
D.185.5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企业所得税中三项经费扣除限额的计算。福利费扣除限额为150×14%=21(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准予扣除21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50万元,准予扣除3.7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50 +(30—21)+(4.50—3.75)=159.75(万元)。
(六)亏损弥补
企业某-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年度的所得弥补,下-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链接】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七)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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