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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
第 2 页:仲裁 |
第 7 页:民事诉讼 |
第 12 页:行政复议 |
第 15 页:行政诉讼 |
仲裁机构
【考情分析】
考频:★
2008年多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二节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的内容
【高频考点】:仲裁机构
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 区的市设立。——不实行地域管辖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
2.仲裁委员会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 不得少于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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