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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房产税纳税人 |
第 2 页:房产税征税范围 |
第 3 页:房产税税率 |
第 4 页:房产税计税依据 |
第 5 页: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 6 页:房产税税收优惠 |
第 7 页:房产税征收管理 |
房产税税收优惠
【考情分析】
考频:★★
2013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二节房产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高频考点】:房产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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