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22)

来源:考试吧 2014-08-25 14:22:0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在备考,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第 1 页: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第 2 页: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第 3 页:土地增值税税率
第 4 页: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第 5 页: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 6 页: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第 7 页: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考情分析】

  考频:☆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四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高频考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提示:区分“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 | 搜索微信公众账号"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相关推荐: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历年考题汇总

  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机考冲刺题汇总

  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考情分析与重难点汇总

  考试吧推荐: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冲刺专题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