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四章(24)

来源:考试吧 2015-01-26 16:21:40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四章(24)”,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点击查看:2015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地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关注特殊规定:

  1.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转让土地使用权;

  (2)销售不动产;

  (3)提供建筑业;

  (4)不动产租赁业务。

  【链接】动产租赁业务。

  2.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3.纳税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营业税纳税地点

应税行为

纳税地点

特殊情况

提供应税劳务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提供的建筑业劳务:

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转让无形资产

同上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

出售出租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

  (三)营业税纳税期限

  1.一般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其中: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报名、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相关推荐: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变化及应对技巧策略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难易程度及学习方法

  考试吧:2015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专题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