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14)

来源:考试吧 2015-03-12 14:26:0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更多2015会计职称考试资料请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
第 1 页:增值税纳税人
第 2 页: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第 3 页: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第 4 页: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 5 页:增值税税收优惠
第 6 页: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第 7 页: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

  (一)纳税人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纳税人的分类及认定标准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

  1.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1.提供应税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三)税目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四)税率

  1.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采取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2.增值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率为3%。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进项税额的确定。

  ①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第四,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第五,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③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确定。

  ④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⑤纳税人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⑥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六)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地点。

  3.纳税期限。

  (七)减免税规定

  (八)征收管理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报名、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相关推荐: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全真试题答案汇总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测试题汇总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历年考题解析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