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精讲(25)

来源:考试吧 2015-10-04 11:32:4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更多2016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请微信关注“566会计职称”!

  >>>>>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八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资源税征税范围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考虑到我国开征资源税还缺乏经验,所以资源税暂行条例本着纳入征税范围的资源必须是具有商品属性,即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原则,只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列入了征税范围。水资源等由于价格及征管经验等因素,暂未列入征税范围。这样,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资源就可以分为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征税范围

不征或暂不征收的项目



矿产品

原油(天然原油)

不包括人造石油。

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煤炭(原煤)

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资源税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一般在税目税率表上列举了名称

对于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级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黑色金属矿原矿

有色金属矿原矿

固体盐(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卤水)

  征收资源税的7个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或者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产品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资源税税目

  现行资源税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及盐共7大类及若干子目。

  资源税税率

  1.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对原油和天然气两款税目按照比例税率从价征收,其他税目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3.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税率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资源税计税依据

  资源税以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矿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销售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时的自用数量为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包括生产自用和非生产自用;

  3.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销售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4.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或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资源税税收优惠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资源税征收管理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相关推荐:

  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及预习建议

  2016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要点汇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汇总

  2009-2015初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解析|估分|下载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