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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备考点(4)

来源:考试吧 2015-11-18 11:04:1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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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和受理

  1.申请时效

  (1)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仲裁时效中断

  3种情形:

  ①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②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③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仲裁时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仲裁申请

  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写仲裁申请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仲裁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开庭和裁决

  1.基本制度

  (1)公开仲裁制;(2)仲裁庭制;(3)回避制。

  2.开庭、公开

  3.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四)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内容导航】: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章节关系】:

  经济法基础 >>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订立劳动合同中: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二)履行劳动合同中: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中: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区分赔偿责任与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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