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概念、种类与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名片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建立基金,使个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综合性劳动保险法规。包括伤残、死亡、疾病、养老、生育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等方面。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进行“五险分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并于90年代纳入立法规划。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社会保险的种类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5项:
1.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公民老年风险,保障老年日常支出的社会保障项目。
2.基本医疗保险:针对公民医疗风险,保障公民能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项目。
3.工伤保险:针对公民职业风险。
4.失业保险:针对公民失业风险。
5.生育保险:针对公民生育风险。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1.社会保险范围广覆盖。
2.国家基本保险“保基本”和“可持续”。
3.社会保险体系“多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含义
基本养老保险是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予以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 新农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城居保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统筹养老金账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个人养老金账户: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计算
1.单位缴费: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级政府确定。
2.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1)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月平均工资。
关于范围:
缴费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关于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
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关于下限与上限: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2)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3)缴费计算举例: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4)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个人账户的储蓄额按“养老保险基金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每个缴费年度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方法:
①按年度计算的“年度计算法”;
②按月计算的“月积数计算法” .
结果相差甚微,由当地社保机构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决定,并将决定向辖区内的参保单位公示或通知。
3.政府公共财政补贴,补贴包括两种情况: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①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方法:国家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②个人养老金账户年度余额记账
职工退休后,其个人账户缴费情况停止记录,个人账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
利息计算有两种方法:年度计算法和月积数法。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投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投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投保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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