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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总结(1)

来源:考试吧 2017-01-17 11:17:3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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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总结汇总

  【 知识点:公开审判制度】

  问:公开审理和开庭审理有什么区别

  答:开庭审理,是法院或仲裁机构内部审理案件的形式。开庭进行,并不一定要对社会公开。

  公开审理,是指将审判对外公开,即允许记者报道,允许社会公众旁听。相应的,非公开审理就是说即使开庭审理,也不允许记者报道,不允许社会公众旁听。

  【知识点:医疗期的含义】

  问:“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的区别

  答: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假,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停工留薪期是指企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所以,如果您是工伤,无需考虑医疗期,只需考虑停工留薪期。如果您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无需考虑停工留薪期,只需考虑医疗期。

  【知识点:票据的记载事项】

  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法律效果

  答:①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例如:甲出票给乙,甲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乙就不能将该票据再行背书转让,如果乙还是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了丙,则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该转让行为无效。

  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出票给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乙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则丁可以享有票据权利,只不过乙对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知识点:伪造的含义】

  票据伪造VS票据变造

  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的区分主要看改变的对象:如果改变“签章”,属于伪造;如果改变“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属于变造。

  【 知识点:变造票据的方法】

  票据伪造VS票据变造

  票据伪造和票据变造的区分主要看改变的对象:如果改变“签章”,属于伪造;如果改变“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属于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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