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解读(17)

来源:考试吧 2017-03-03 11:33:51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解读”,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复习指导,请微信搜索“考试吧会计职称”或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2017初级会计模考大赛,真实机考 不服来战!

  >>>2017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解读汇总

  想获得一对一指导,请加考试吧会计职称学习规划师微信:wantiku123,广大考生可微信搜索“wantiku123”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第一时间获取一对一针对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备考心得技巧、大数据备考资料等信息!

考试吧:2017年会计职称考试QQ交流群

  民事诉讼程序(★★★)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法》,但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劳动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合议制下,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独任制下,由1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2.回避制度

  (1)回避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回避对象出现下列情形,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①回避对象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回避对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③回避对象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④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3.公开审判制度

  (1)应当公开审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2)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相关链接】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但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

  (1)一般情况

  ①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②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该第一审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③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4)对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长按二维码关注即可获得会计师证书
获取2017中级会计报名
获取10页精华点题讲义
获取历年会计师真题卷
获取2017会计报考指南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考试吧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相关推荐:

  下载会计职称万题库 免费看直播课 现在开始备考最新文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必知知识点汇总最新文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备考学习建议最新文章

  2009-2016年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解析|估分|下载最新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