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
6.现代服务(2017年新增)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2017年重大调整)
【提示】
【1】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均已营改增,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均已营改增,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但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
【3】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017年新增)
【4】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017年新增)
(6)鉴证咨询服务
①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②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2017年新增)
(9)其他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2017年新增)
(1)文化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解释1】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解释2】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解释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提示】
【1】这里的“不动产”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2】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甲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乙餐馆,不收取租金,但甲公司工作人员可以在乙餐馆免费就餐。本案看似无偿、实质有偿,甲公司的房屋出租行为应当视同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乙餐馆提供的免费就餐服务应当视同销售餐饮服务,征收增值税。
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情况
1.非营业活动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但单位将自产的货物作为集体福利发放,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2.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
【1】方向特定:提供方必须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接受方必须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2】必须“完全在境外发生或使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