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讲义与课后练习题1
http://www.exam8.com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点击: 更新:2007-11-12 11:10:25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考题】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006年考题) 【答疑编号110105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 【考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的有( )。(2007年考题) A.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 B.王某与李某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将他们之间的扶养合同纠纷交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C.郑某与甲企业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D.陈某在与高某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后,胁迫高某与其订立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协议 【答疑编号110105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所以选项A的仲裁协议有效;扶养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所以选项B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如选项C;一方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如选项D。 4.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和受理。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有仲裁协议;②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3)仲裁裁决。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仲裁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考题】下列有关仲裁事项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3年考题) A.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有仲裁协议 B.仲裁庭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 C.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D.仲裁均公开进行 【答疑编号110105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有关规定。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 【考题】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2005年考题)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疑编号110105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裁决。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九、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1.行政复议范围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11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以下3种: ①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监督途径提出处理要求。 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③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 )。(2001年考题)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资格证决定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处罚决定不服的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的 【答疑编号110106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考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2年考题)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服 【答疑编号110106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复议范围。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内。 【考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6年考题) A.某公司不服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某公司不服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 C.某公司不服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查封财产决定 D.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 【答疑编号110106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考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2007年考题) A.郑某不服某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 B.村民李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李某与高某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C.甲企业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 D.郑某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答疑编号110106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考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都可以同时申请行政复议。( )(2003年考题) 【答疑编号110106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复议的程序。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远程网络辅导方案辅导方案 教材订购热线:010-6216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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