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预习讲义(3)
http://www.exam8.com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点击: 更新:2007-11-13 15:59:13
【考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 )。(2007年考题) 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 [答疑编号110206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每次发行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即遵循“同股同价”的原则,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据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据金额,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该选;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因此选项C和D的说法是错误的。 十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考题】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股东在依法没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法律效力( )。(2006年考题) [答疑编号110206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例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的限制正确的有( )。 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答疑编号110206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转让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日注册成立,2006年5月1日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发起人甲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甲所持有的股份可以在2006年8月1日后转让( )。 [答疑编号110206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份转让的限制。对于发起人,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如果公司在经营期间,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削减公司注册资本,应当通过注销部分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为注销股份,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收购本公司股份。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为其他公司所持有,在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后,公司就会因此而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但是公司职工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是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激励措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上述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上述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上述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例题】甲上市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拟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如果甲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2.5亿股,则该公司可以收购的股份数额最多为( )万股。 A.250 B.500 C.1250 D.2500 [答疑编号110206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数额。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该公司可以收购的股份数额最多为25000×5%=1250(万股) 3.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4.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十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五种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的监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在某国家机关任处长的王某 B.曾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2月13日刑满释放的李某 C.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2004年7月被宣告破产,对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赵某 D.该公司业务员王某 [答疑编号110207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公司法》规定,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以及国家工作人员都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聘一名新董事参与本公司经营活动,以下候选人当中,可以被选为董事的有( )。 A.赵某,酷爱行为艺术,举止怪异遭人非议 B.钱某,曾担任一家公司董事,到任后仅一个上午该公司即宣告破产 C.孙某,曾因打架被判刑10年,现已释放3年,一直靠在街头摆摊为生 D.李某,现任某医院大夫,曾因谈恋爱受过刺激 [答疑编号110207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举止怪异不是法定的任职资格的障碍,赵某可以被选为董事;(2)钱某显然和公司的破产无关,所以可以任职;(3)孙某由于并非经济类犯罪,因此没有任职资格障碍;(4)受过刺激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是一回事,李某可以任职。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考题】公司董事从事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005年考题) [答疑编号110207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例题】甲公司主要经营服装销售业务,方某系该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任职期间,方某利用职务便利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服装销售合同,将乙公司的一批服装卖给丙公司,方某从中获得一笔报酬。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违反法定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该批服装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 C.违反法定义务,方某获得的报酬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D.违反法定义务,甲公司可依法定程序罢免方某,但方某获得的报酬归自己所有 [答疑编号110207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董事的义务。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其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答疑编号110207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远程网络辅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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