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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40道大题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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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40道大题精讲
http://www.exam8.com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点击: 更新:2007-11-21 8: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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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7. 2001年3月,A、B、C、D、E五家国有企业联合组建设立的“Y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A企业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400万元;B企业以现金出资16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企业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1年5月,Y公司董事会发现,A企业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A企业补足差额;如果A企业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2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订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3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出资总和为625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 不足2/3以上

  2002年10月,Y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经营装饰材料。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Y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Y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又发现分公司经理曹某曾代理M公司从外国进口一批新型装饰材料,并以M公司名义全部销售给N公司。曹某从此项交易中获利5万元。 → 总分公司之间法律承担问题;公司经理经营本公司相同业务的问题。

  问题:

  (1)Y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A企业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不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所以应由B企业召集和主持。

  (2)Y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A企业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Y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A企业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Y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Y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需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对某些涉及股东根本利益的事项的表决,如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题中赞成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为62.5%,不足2/3。

  (4)曹某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曹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本题中分公司的经理经营了装饰材料,而他任职的海南分公司也是经营装饰材料,这两项业务是相同的,根据规定,他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获利的5万元应该归公司所有。

  题目扩展:Y公司是否应该替海南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解析】根据教材总分公司的规定,考生应该明确,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律资格,但可以依法从事独立的经营活动,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应该由设立分公司的总机构来承担。

  例题8.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鹏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甲为控股股东、董事长。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乙、丙、丁、戊每人出资40万元,其余为甲的出资。该公司成立后的最初几年效益较好。自2001年以来,公司效益急剧滑坡。2001年,股东年会上,甲提出与某进出口公司合并,理由是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外经贸部,且效益一直不错。但乙、丙、丁3位股东考虑到自己所占份额本来就少,合并后,自己所占份额将更少,公司是否盈利,盈利多少,都由甲一人掌握,于是均不同意合并,戊支持甲的合并方案。甲与进出口公司商量,让乙丙丁等三人退股,并对鹏发公司进行清算。经过清理,公司有固定资产1200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连本带利316.34万元,公司实有资本560万元。按当年每位股东出资时的比例,乙、丙、丁3位股东只分得公司资本的2.5%即14万元。乙、丙、丁股东认为清产不实而要求重新清产核资。

  问:

  (1)股东会的合并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鹏发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合并,针对银行贷款,应进行哪些工作?

  (3)不同意公司合并的股东,是否当然退股?

  (4)乙、丙、丁按清算程序分得财产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1)股东会的合并决议有效。《公司法》规定,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合并与分立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该公司股东甲和戊的出资比例已大大超过2/3,所以决议有效。

  (2)【解析】公司合并的程序:1、依法签订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股东会作出决议;4、通知债权人;5、依法进行登记,公司合并后,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并后解散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公司决议合并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本案中鹏发公司的债务为银行贷款及利息316.34万元,债权人如果在法定时间内向其提出清偿要求,应予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如银行未在法定期限内向鹏发公司提出清偿要求,则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3)不同意合并的股东,并不意味着当然退股。应出资购买,并且应当召开股东会讨论通过。在此情况下,甲、戊如果同意乙、丙、丁的转让行为,因为其所持股份已过半数,乙、丙、丁的股份转让行为成立,即他们退出该公司;如甲、戊不同意转让,则乙、丙、丁的转让出资的行为不成立,由甲、戊出资购买。

  【解析】一方面应该说明乙、丙、丁三位股东并不意味着要当然退伙,其次应该说明具体应该如何处理。

  (4)乙、丙、丁按清算程序分得的财产不正确。乙、丙、丁按当年的出资计算,出资比例为5%。鹏发公司在清理各种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为560万元,所以乙、丙、丁三股东实际应分配财产为28万元。

  这个题目考查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的程序,清算的规定,股东出资额转让的规定,我们刚刚讲的第七个题目,考查的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它考查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股东会召开的议事规则,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增资的有关程序规定,另外考查了总公司、分公司之间法律责任的承担,这两个题目并没有跨章节,都是考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只是从不同的组合点上把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内容组合在一个题目中,要求考生来回答问题。

  其实,真正在考试的时候,并不是每个综合题都跨章节,也并不是每个简答题都很复杂,有很多题目并非跨章节,只是就某一个知识点,或者就某几个知识点组合在一起对考生进行的考查。如果遇到跨章节的题,那么就看一看跨章节的结合点是什么,碰到跨章节的问题考生不必去界定到底根据公司法还是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是根据合同法还是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等等,只要谈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处理问题就可以得分。

  例题9.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投资者占30%,乙投资者占45%,丙投资者占25%。本年度实现利润80万元,上年度亏损为20万元。已知: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该公司股东会决定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要求:

  (1)简述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

  (2)该公司本年度利润应如何分配?

  【答案】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②交纳企业所得税;

  ③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④提取任意公积金;

  ⑤向股东分配利润。

  (2)该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①弥补上年度亏损:

  80-20=60(元)

  ②缴纳所得税:

  60×33%=19.80(万元)

  ③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19.8)×10%=4.02(万元)

  【这里的10%的比例是要记住的,公司法中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太到注册酱50%时可不再提取。公司按照当年税后利润的5%-10%计提法定公益金。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公益金是用于集体福利。】

  ④提取法定公益金:

  (60-19.8)×5%=2.01(万元)

  ⑤可分配利润:

  60-19.8-4.02-2.01=34.17(万元)

  ⑥向股东分配利润:

  甲应得红利:

  34.17×30%=10.25(万元)

  乙应得红利:

  34.17×45%=15.38(万元)

  丙应得红利:

  34.17×25%=8.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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