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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疑编号11250,点击提问】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和合伙企业财产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无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7.甲、乙、丙三人于2005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将甲作为退伙处理
D.如果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疑编号11251,点击提问】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出质的限制。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不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B.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
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疑编号11252,点击提问】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根据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被聘为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不是合伙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所以D选项错误,ABC选项正确。
9.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 )情形的,属于当然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答疑编号11253,点击提问】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当然退伙的范围。根据规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选项A属于协议退伙;选项B属于除名;选项C属于通知退伙。
10.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不能偿还合伙人以外的乙的到期债务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乙可以( )。
A.对甲的债权100万元抵销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乙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对乙的债务,甲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乙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疑编号11254,点击提问】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为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A和B不正确;在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不正确;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D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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